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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、升学协议书
甲方: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
乙方:
根据国家大、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升学的有关政策,甲、乙双方就学生就业、升学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甲方负责在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推荐到企事业单位就业。对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,甲方依据有关文件规定,为毕业生升学创造条件。
二、甲方承诺对愿意就业的合格毕业生进行就业推荐。若不能成功推荐就业,甲方将退还乙方全部学费,凭学费收据一次性退给乙方。若毕业生三次不服从学校推荐就业的安排,则由乙方负责。
三、乙方若未达到毕业标准(违反校纪校规多门功课考试不及格),不能就业和升学,责任由乙方承担。
四、在安排就业过程中,因毕业生身体健康状况及生理条件不合格所造成的不能就业者,应在治疗恢复达到用人单位要求后,向学校提出推荐就业申请,甲方再履行推荐就业义务。
五、农业户口的学生,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农转非手续。
六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乙方(学生)签字:
校长:严春汉 学生家长签字:
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
武汉市供销商业学校 校址: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南湖路特1号 招生热线:027-87389752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whsgxsx.cn/ 鄂ICP备10008486号-2 公安部备案号:42011102001531 技术支持:火神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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